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追加补录考核面试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大学及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有关博士招生规定,现将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追加补录考核面试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考核时间

2023年6月6日上午9点开始

三、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1、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一门专业课(生物学综合),外语分值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专业课分值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外语或专业课任何一科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2、复试。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打分采用A、B票制。招生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复试成员在B票上打分。最终复试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面试考核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2]×50%+复试成绩×50%。

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总评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结合当年导师招生名额,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进行录取(总评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序)。

如后续有计划指标/招生导师追加,我院会将通知公布在我院官网,请同学们随时关注。

四、考核内容

综合考试面试中的初试和复试均采取面试形式。

(一)初试考核:

1、外语水平考察

重点考察外语综合能力。

2、专业课考察

考查本学科、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复试考察:

每位申请人需准备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初试考察与复试考察同时进行。

五、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1. 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1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凡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或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工作纪律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录取有关的工作。

3.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学院联系电话:0312-5079365;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62;

监督邮箱:zhengyj1998@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本细则由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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