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的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开展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结合《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
1.硕士生导师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开展岗位选聘;博士生导师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开展岗位选聘。
2.硕士生导师岗位选聘标准按照生命科学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条件和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博士生导师岗位选聘标准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政字〔2024〕31号)《河北大学选聘副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暂行办法》(校政字〔2026〕7号)文件执行。
3.学院按照选聘程序,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科研成果等级以及师德师风和学术规范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的申请人,取消本次导师选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导师。
二、时间安排:
(一)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8日
1.博士生导师岗位选聘:
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河北大学推荐参加博士生导师选聘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河北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情况审核摘录表》(纸质版),以上材料交到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办公室,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收取材料邮箱:sunxw@hbu.edu.cn
2.硕士生导师岗位选聘:
申请人填写《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2026年河北大学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2026年河北大学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决决议书》(纸质版),交到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办公室,同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收取材料邮箱:sunxw@hbu.edu.cn
材料命名格式:姓名+博士生导师选聘/硕士生导师选聘
(二)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6日
所属学科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学院公示申请人员材料。
(三)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0日
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三、有关政策说明:
(一)申请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计算年龄、工龄、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员近五年成果,是指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三)《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政字〔2024〕31号)中的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以《河北大学高水平业绩成果奖励办法》(校党字〔2026〕3号)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