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319)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6号)有关规定,为保证2023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充分考虑学院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个人志愿,学院择优办理。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085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 主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员:本科专业主任

(二)学院转专业监察小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员:学院纪委副书记  纪委委员

            2023级各班学习委员

 

三、接收计划

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为本专业人数的5%。

专业

接收计划

生物科学

6

生物技术

5

生物信息学

4

四、资格条件

1.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3. 学生转入专业须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五、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允许转专业:

(一)2023级生命科学特色班学生;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三)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四)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

六、录取规则

学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遵循“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学生已修读应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平均成绩排序。如平均学分绩点和平均成绩均相同,则增加专业接收计划,予以接收。

、工作程序

1. 929日前,学院在院内公布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各专业接收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 929日前,学院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已修读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3. 10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申请转专业学生《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4.109日,学院根据实施细则及录取规则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

5.教务处10月中旬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其他情况说明

1.涉及专业接收计划人数的数值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取整数。

2. 转专业手续完成后,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严禁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违规者取消资格并追责。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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